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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笛/洪之光《空手》

@莫染_ 虽然不是你想要的但我交公粮了,这次有点点点点点长,不管内容怎样糟还是希望mls夸夸我!(露出(。◝ᴗ◜。)的笑容)


现实向,稍微做一点点心理准备,剧透就到这里


1.

余笛打击乐出身,一双手不说玉骨冰肌,总归能算修长优雅,虽然“优雅”俩字在大众印象里可能跟“打击乐”关系不大。


也是不大,他现在是声乐老师,为了教学,一双手更多的是用在弹琴写字和翻书上,旁了就是拿着话筒唱歌。打击乐成了他兴趣爱好的一部分,或者调侃“我好打击人儿”,总之家里买的鼓更多的是安静地放在那儿,不至于落灰陈旧、但也不至于要常常更新。


就跟他的打鼓技能一样,被歌声掩去光芒了,没什么人夸他的手好看。他自己也没什么这方面的意识,倒是对一头“标准艺术家款式”的秀发在意得很,谁想剪跟谁急。


就这样,余笛进了节目组被发型大改造后,一双手更没人注意了,除了新搭档。


新搭档说:嗳,余老师,我发现你的手保养得也挺好。


那天难得天气好,余笛坐在宾馆房间里的小桌前,双手拢着咖啡杯,杯上热汽袅袅,暖得余笛一双的手也红红的;红被温软的玉色裹着,不至于太鲜艳,也不至于太沉淀;骨肉再外一层就是窗外白色的冬日阳光,轻轻落在皮肤上,把指甲都吻得透明起来。


看不见茧子,也看不见皱纹,远远瞧去,只有精致和优雅,连岁月都在这光里隐了身,不怪洪之光要感叹:看起来跟学生似的。


余笛笑了笑:我也没有很老好吧,来这儿之前我也是天天跟学生打交道的。


余笛又伸手说:坐,你坐。


他那姿势优雅大方得像邀请女伴共舞的绅士,洪之光点头道谢,顺势坐到了余笛对面。坐下后他习惯性理了一下衣摆,再抬头时,他发觉自己遮挡了窗外的光,余笛那双正在整理稿子的手又被冰冷的阴影覆盖了。


他有些惋惜,犹豫后还是带着椅子挪了一下。余笛听到动静,抬头朝他递去一双疑惑的目光,这下轮到洪之光笑了笑:挡住你的光了,我挪挪。


余笛嘴一咧:没有呀,你不就是我的“光”吗?


不等洪之光反应,余笛已经把整理好的稿子递了过去。他开始有条不紊地给洪之光分享自己的改编思路,但前面几句洪之光都没能很听的进去。在余笛沉稳的声音里,洪之光感觉自己脑袋晕晕的,有些被太阳晒久了的困劲儿,迷糊间眼前全是余笛刚刚的微笑:余笛嘴一咧,两颗兔牙小小的,又白又可爱,可爱得像个什么都没有的学生,没有功利、没有技巧,只有最纯粹的真诚和最干净的灵动。


这种人的气质是谦逊掩盖不住的,看久了容易让人上瘾。洪之光眨了眨眼,努力让自己缓了过来,他下意识去拿些什么东西来缓解自己的情绪,手忙脚乱的。


混沌中,一支笔递了过去。他迟疑地接下了,毫无疑问是余笛的。


“谢谢,”他发现桌上只有一支笔,又赶紧问道,“那、你用什么?”


余笛含着一丝狡黠回道:“我不用笔,我都记下来了。”那样子就像炫耀,功课我可是做足了的。


余笛以手代笔,在稿子上划动。光滑过面前人的肩膀,斜斜地泄进来。除了光,他的手里空无一物,可他轻抬手腕打节拍的时候,洪之光又觉得余笛的掌中拢着全世界。


真好。洪之光暗忖。不,这实在是太危险了。


他在国外也接触过许多优秀的业内人士,实打实地算,还年轻的余笛并不是多么举世无双。他固然有闪光的地方,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人,再怎么难得,只要乘一个七十亿,仿佛一切都变得轻而易举起来。


“洪老师?”余笛试探地唤了声,“发什么呆呢?”


洪之光短促地“啊”了一声,仿佛大梦初醒。他努力回焦,不曾想眼神一定,又立刻跌入余笛的温柔乡里。


这可如何是好,他只能低头,结结巴巴地回道:“抱歉……就是,就是突然想起一些事……”


余笛体贴地应道:“没关系,我知道你在海外留学多年,看到这首歌,难免情不自禁。”


“是啊,”在余笛的得体面前,洪之光不好再开口多说什么,“不说我了,我们练歌吧!”


2.


第二天再见余笛的时候,洪之光注意到他没戴眼镜,随口问了一句“余老师,原来你不是近视啊”,旋即换来余笛得意的笑声。


“没看出来吧?我戴了隐形。”


“诶?真的,”洪之光一边推开练习室的玻璃门,一边让余笛先进去,“我以为一般习惯戴眼镜的人,不会轮着戴隐形。”


“我也没轮着戴……呵呵,这是个秘密。”


“秘密?”洪之光回头,余笛就站在他身后,自然地抬了抬眉。


“嗯,”余笛轻松地说,“不过严格来说,也算不上秘密,就是一些小心思吧。”


洪之光犹豫了一下,“那,那既然这样,我就不问了。”


这下轮到余笛意外了,他搭过去,拍了拍洪之光的肩膀,颇有一种赞赏老实人的意思,“洪老师啊……”


洪之光不明所以地点点头:“啊?” 余笛意味深长地问道:“你真的不想知道?”


洪之光为难道:“笛哥,这个,你都说是秘密了,我当然……”


余笛眼睛一眯:“嗯?”


洪之光吞了吞口水,飞速妥协:“想知道……”


“嗳!这就对了嘛!搭档之间要真诚,有什么说什么,这样才好。信任,信任是很重要的!”


这个转折太突然,被余笛大力拍背的洪之光一头雾水。


见洪之光还愣着,逗得余笛哈哈一笑:“等练完咱们去吃饭的时候我再告诉你,其实真不是什么秘密,就一个隐形嘛。哎?怎么还傻住了呢?光光?我的天,别太放在心上啊,哈哈哈……”


他偶尔嫣儿坏,人前人后虽都正经,其实摸爬滚打这么多年,鬼点子多得很,平常不显山不露水,就等有缘人来福消受。


但是洪之光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余笛哄孩子似的那声“光光”上。


光光?这什么幼儿园老师叫法?


光光?


余笛也意识到不对了。自己虽然比洪之光大八岁,可人家毕竟也二十九了好吧。


“……”余笛张了张嘴,迟疑道,“洪、老师?”


洪之光无辜地看向他:“大哥,你刚刚叫我啥来着?”


余笛默然。


行,都喊自己大哥了,光光就光光吧,一个称呼而已,洪之光不介意就行。本来奶孩子久了,很容易就变成叠字狂魔,余笛相信洪之光同为人民教师,能够深刻理解这个职业病。而且为了表示自己真的不是故意“恶心”洪之光,余笛一口一个“深深”、“琦琦”、“凯凯”叫得根本停不下来,甚至连自己都不放过。


余笛没想,这才是洪之光介意的地方。他毫无感情的叠字,给了别人亲昵的错觉,而被用心对待过,然后发现这个人其实对谁都一样,这很容易产生巨大的心里落差。余笛是个真正的体面人,只要不踩到他的底线,在交流过程他会让所有人都舒服。


他很好,很值得被人真心对待;他也会真诚地对待别人,但没有太多“投我以木桃”以外的东西——“永以为好也”是真的——可最真,也就真到这里,点到为止,别的就再也没有了。


洪之光想着,突然发现自己的手上剩了一张余笛给他的乐谱,而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


3.


余笛请他吃了早饭,他俩都是自律的人,睡得晚和起得早没有必然联系,加上排练时间实在是海绵缝里抠大水,少得做梦,两个人连早饭也吃得简简单单、急急忙忙。


后面这次早餐成了洪之光对“长沙味道”为数不多的回忆,他其实也不太记得具体吃了些什么,不过一向儒雅淡定的余老师被豆浆烫到舌头打结,那名场面他每每回忆起来,都觉得自己简直可以再偷笑个十几二十年。


他是可爱的人吧?出糗后红透了脸,闷头请洪之光当做无事发生,他是可爱的人吧?


这个问题洪之光也没有答案。他只觉得这个人真有趣,明明自己什么也不会说,可余笛还是结结巴巴又难得强硬地请他吃了一对小鸡腿当封口费。


哦对,小鸡腿,他俩还吃过几次夜宵,炸得金黄酥脆的小鸡腿可能会点少但永远不会缺席。


余笛一边吃一边痛心疾首地说:之光,我觉得我们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了!


吃个夜宵就算堕落,那我……


旁边龚子棋左手一只小鸡腿右手一只小鸡翅也嚎:是啊,笛哥!你说得太对了!夜宵简直万恶之源!太罪恶了!


洪之光收回思绪,无奈地说:那你把鸡腿放下。


余笛就拦:说什么呢,子棋这还在长身体。


余笛冲龚子棋一眨眼:多吃点儿没问题哒!


龚子棋简直心花怒放:我就知道笛哥爱我!——那笛哥你把你鸡腿给我吧!


余笛脸色立刻一沉:但是万事要懂得节制,过犹不及。


他起身,趁龚子棋双手无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龚子棋面前的小食盒捞了起来,放到了洪之光面前。


余老师大义凛然地说:你的“罪恶”,就让洪老师来消化吧!


洪老师:??


这时候三个人都已经喝了一点酒,加之节目顺利录制完成,稍稍就有些上头。人一兴奋,话就容易变多,加之余笛录节目总得端着一点,突然放松,整个人都活泼得不得了。


龚子棋举着鸡腿鸡翅抗议,余笛一个爆笑,靠倒在洪之光身上。


他的头发软软的,脸滚烫,隔着一层灰色的秋衣,所有触感都像流火,慢慢沁入洪之光的皮肤。


余笛笑道:“子棋啊,管住嘴迈开腿,明天让洪老师带你围着梅溪湖跑圈。”


洪之光看了看余笛,看了看龚子棋,看了看龚子棋,又看了看余笛的发旋。


龚子棋醺醺然地摆手道:不了不了,我明天要睡到自然醒,谁叫我都不好使。


“我也想,但是我明天要回上海。”余笛打了个响指,“我,啊对,我得记得回去之后约个时间,让……送我一下。”


那个人的名字洪之光没得听真切,余笛靠着他,嘴里念念叨叨的。洪之光纠结着抬起手,然后紧张地扶住了余笛有些瘦削的肩膀,想问真切又觉得不太好开口。但他还是机械地偏过头,磕巴地说:“哥,你明天什么时候走,我送你吧。”


“不用不用,”余笛抖了抖肩膀,自然挣开地洪之光的手,然后歪歪倒倒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不麻烦你,之光你也好好休息,睡个早床吧,多舒服。”


“不麻烦,真的,”洪之光认真地说,“我送你吧,大哥。”


趁着他俩说话,旁边龚子棋把余笛抢走的小食盒又从洪之光面前夺了回来。他豪气万丈地提议道:有什么好争的,明天我也送送我们老大哥!


余笛感动极了:我亲爱的棋棋,你能把“老”字儿去掉吗?


“就是,”洪之光乐呵呵地打趣道,“四舍五入也才四十嘛,不至于。”


“什么?!”余笛瞬间清醒,中音直奔highC,“三十多!没有四十!!”


“我要回去了,我不行了,这个天聊不下去了。”余笛佯作伤心地站起来,拍桌子走人前他还不忘先把塑料手套摘下来再拿纸巾擦擦嘴,最后整理整理衣服还客气地请了洪之光让个道儿。这让洪之光不禁觉得,这个精致到骨子里的男人竟然愿意在大半夜的时候来撸一顿炸鸡啤酒,怎么着都有一种天仙下凡的神话意味。


洪之光抓住余仙人的右手手腕,笑道:“别、别,哥,我错了,我错了。”


意料之外,余仙人没抽开,只是委屈地扁着嘴:“错什么,我认了。跟你们比起来,我就是老,哎!”


“不老,不老,”洪之光两手都握住余笛的右手,热情地哄道,“哥,那句话怎么、怎么说来着——”


龚子棋立刻接上:“笛哥永远十八、不,十七岁!”


洪之光飞速递过去一个感激且赞扬的目光。


余笛垂着眼睛,好一会儿都不说话,洪之光便抬头看他,看他嘴角一点一点蔓延出温软的弧度,“哄孩子呢……我有自知之明。”


他声音不大不小,但有一点点成年了的害羞味道,听得人耳朵微微发痒。也就喝上头了才这样。


余笛把手从洪之光的掌心里抽了回去,“继续!”


龚子棋应声举杯:“好!我敬你!笛哥!”


4.


余笛的手节骨分明,但不是皮包骨的干瘦样子。他有一点肉,也有不浅的茧,握在掌心里给人触感又软又韧,和他在别人心里的印象很契合,又温和又坚强。


这样一双手,握着话筒多么神圣漂亮,握着小鸡腿又多么生动可爱,如果他愿意去握一握另外一双手,或许又是另一番美妙风情。


可是余笛不愿意,他宁可大半夜的拍桌子打鼓点做消遣,也不愿意稍稍依靠谁。


他那双手真的跟他的人一样,挂在工作上下不来,忙忙碌碌,拿完谱子拿话筒,拿完话筒拿谱子,再也没有空闲在某个冬日,空空拢着温暖的阳光,像一只猫一样眯着眼睛发呆。


洪之光有时候碰到他了,两人迎面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一擦肩,洪之光才想起来应该要问余笛一些问题的。


比如上次的那只笔要不要还给他,比如机场要不要接送,比如夜宵还吃小鸡腿吗?


他终于还是没问,因为余笛走得飞快。他知道余笛不是避着他,余笛坦荡得很,他俩之间没有需要避来避去的嫌隙,余笛就是单纯地走得飞快,没给他开口问的时间。


洪之光怏怏地收回了伸在空中的手。他突然想起一个成语,叫点头之交。


这算是吗?他也不知道。他有太多关于余笛的问题,但永远不会在余笛这里得到答案。不是余笛不给他,而是余笛也没有。


就像他那双手,除了沉甸甸的工作,别的什么都没有。没有。


难道他一直是这样吗?


可余笛的每一根手指又空荡荡,的确什么都没有。


洪之光在寻求答案,但其实这不是秘密,他只是很难跟余笛安静地说说话了,就算两个人能稍稍聊一会儿,也不会聊到这种私密问题。


那个坐在明亮的房间里,用空空的手指拢着阳光的人儿,就这样渐渐变得不真实起来。


他累得睡着了,手里还攥着下次演出要用的乐谱。


洪之光是通过短视频知道这件事的,至于录视频的人,他没听出来。他只听到余笛细微的呼噜声,或许不够美好,但很真实——他不是真的神仙,自然会疲惫,工作和压力以及不健康的作息,每一件都在压榨余笛也在压榨他们所有人的活力。


每个人都很累,但不会有人埋怨太苦,真正苦的是不能实现理想,人总要背着苦累往前看。


洪之光没有去打扰余笛,他给他留了条信息,叫他注意休息。第二天清早余笛就回了,附赠一张周深活蹦乱跳的表情包表示自己已经满血复活。


余队长觊觎深深已经是光明正大人尽皆知的事了,反正大家都挺想和周深合作的,而且有些事嘛大家看破不说破还是好朋友,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就行,至于王队长心累不心累,那还是留给当事人周深去采访吧。


洪之光安定地滑过了周深的表情包,顺势问:要不要一起吃早餐,这次我请你。


意料之外,余笛答应了,不过有条件:我得多带几份,还是我请你吧。


洪之光没有继续推辞,他怕自己客气然后余笛就跟他不客气。退出聊天界面的时候洪之光笑了一下,等把手机屏幕掐黑,他整张脸都笑开了。


余笛诧异他起这么早精神还这么好,洪之光说我也不能哭丧着脸来见你嘛。


余笛笑了笑:这有什么关系,你有不开心的事真的可以跟我说。


洪之光愣了一下:余老师。


余笛以为洪之光确实有心事要跟自己说,立刻温柔地应了声:嗳,光光。


在余笛等待的眼神里,洪之光的情绪一下子就泄了。他叫他“余老师”只是因为余笛那句话很老师,他可没想余笛果真摆出一副老师的样子试图宽慰他。


见洪之光突然低沉,余笛慌了一下,直接坐到了洪之光旁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背:怎么了,光光?是不是最近压力太大了?


洪之光不好意思道:噎……噎着了。


余笛怔了一下。


“哎呀,什么啊,”他笑得肩膀都在发抖,“上次我烫着,这次你噎着,什么缘分哪?”


“你,你还记得啊?”


余笛点了点头,末了他又用力地摇头:“不对不对,我都给你封口费了,你得忘记。”


余笛认真地“威胁”道:“忘掉忘掉,今天你的事我也忘掉。”


可他多少带了耍赖甚至撒娇的意思,少年极了,洪之光尽收眼底,这对“威胁”甘之如饴,好像那个用手拢光的人儿又回来了。


“哥……”洪之光唤了一声后,抬眼看他,没有再说话了。余笛眨了眨眼睛,依旧是一副倾听的模样:“怎么了,光光?”


良久,洪之光的喉头愈发的紧了,无数日思夜想的问题憋得他每个细胞都剧痛起来,心魔让它呼之欲出。可是面对眼神清澈到除了真诚和关切、别的什么都没有的余笛,他却突然失去所有的勇气,什么都不敢问出口。


如何问出口呢?难道说,无论是今天还是昨天,所有我们一起度过的时间,我都不会轻易忘却?


他想要太多,想要的越多顾虑就会越多,可低头又看见,余笛双手空空,什么都没有。


他的双手除了工作,别的什么都没有,那么答案会是如我所愿吗?


“之光?”余笛这下真有些担心了,“你不说的话,我也……”


他话音没落,王凯一路冲到用餐厅门口,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声吼道:“笛哥!你手机关机了!嫂子打电话到我这里来找你!”


余笛被吓得浑身一激灵,他要是只猫绝对浑身的毛都炸成二脚踢了。


好家伙,王凯这嗓子,别说从梅溪湖到马王坡,怕是上下五千年都能给他吼听见。


余笛坐倒到椅子靠背上,重重地叹了口气。缓过神,余笛双手合十,冲洪之光抱歉道:“不好意思啊光光,我先去接个电话,你等等我。”


洪之光“哎”了一声,下意识伸出手,有些想抓住余笛的意思。余笛起身注意到了,特别自然地跟洪之光击了个掌,还附赠了一个wink:“没事儿光光,等我啊,等我!”


他那么认真地说:等我啊,等我!但他一转身,那些透过巨大落地窗的晨光便瞬间把他吞没了,一点身影都不留下,仿佛他根本没有来过,那个在冬日里十指缠光的可爱人儿也没有存在过。只有记忆,还有一遍一遍设想的推论,还在血液里翻滚,不肯承认。


洪之光坐在那里,过了好久才讪讪地缩回手。他的右手残留着余笛跟他击掌时留下的最后一点温度,于是他让自己的左手缓慢而仔细地合住了右手,让掌心贴合着掌心轻轻摩挲,试图保留最后一点无可对证的证据。


一阵微冷的风吹过,他的眼皮无意识跳了跳。他惊醒,然后松开手,发觉自己的手里,空空如也。


等不到,等不了。


转过面,余笛的表情立刻冷静了下来。果然如他所料,“无事梅溪兄弟有事吃瓜群众”们都凑了过来。余笛没好气地冲王凯瞪了一眼,接过手机就溜了,剩下一群看热闹的围住王凯层层盘问。


“笛哥结婚了?”


“不对吧?平时也没见他戴戒指啊?”


“王凯你瞎说什么呢,是不是污蔑我们余老师?”


“就是,笛哥欠你夜宵还是欠你早饭啦?”


面对“千夫所指”,同是“英年早婚”的王凯百口莫辩,特别委屈:“什么啊!合着你们都不知道笛哥结婚了?他那么明显一个已婚男人好吧!戒指?什么戒指?哦结婚戒指啊!结婚戒指算什么,我也不戴啊!嗨,你们这群单身狗,没经验吧?结婚戒指当然得宝贝着,戴着到处跑多容易丢!”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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