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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笛/洪之光《鸿与雁》

余笛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他难得偷懒偷这么久,一时间便睡得昏昏迷迷,赶上长沙的天气又正冷,要不是盖着厚重的羽绒服,多半就得冻到发烧。

羽绒服?他愣了愣,什么羽绒服?

余笛把羽绒服从身上拈起来,黑咕隆咚的,比天色还阴沉。他琢磨没过几秒钟,没想到答案堵在喉咙里,一下子又吐不出来。

几分钟过后,余笛以酒店服务生搭毛巾的姿势把那件羽绒服送了出去,过程十分顺利,毕竟羽绒服的主人就站在门外走廊里。唯一意外的是他过去的时候羽绒服的主人正在跟另一个人聊天,那个人余笛没见过,看着大概是羽绒服主人的某个密友,本能的、余笛觉得要礼貌地等待一下。

意外就是在这时候发生的——余笛没声张地站在后头放空,不知怎的,羽绒服的主人突然转过面来:“笛哥!”

余笛被洪之光明晃晃的开心吓了一跳。

洪之光眼睛弯成了个半圆,“你来给我送衣服?嗨没事,你先穿着呗。”

面对洪之光简直没心没肺的笑,余笛一肚子伶牙俐齿的话瞬间翻江倒海,分分钟给他驳回去。只是张口抬眼间,洪之光旁边那个人的存在感他实在忽视不掉,又不熟,没辙,余笛顿了顿,把羽绒服往洪之光怀里一搪,声音小小的,“谢谢,”他拍了拍羽绒服,然后还弯了下腰点了点头,冲旁边那个人笑着打招呼,“不好意思啊,打扰了,你们聊。”

洪之光的手没能抽开,原地探着脖子又“哎!”了两声,见余笛溜得飞快,更嘀咕了:“余老师这是怎么了?”

好友呵呵一笑:“东西已经交代给你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洪之光这下两头火烧,“你怎么也急着走?”

无果,最后还是剩洪之光一个人杵在走廊里了,孤零零的,跟上课时操场上的旗杆似的,就满头问号随风飘摇。

看了看羽绒服,又忍不住捏了捏,软和保暖,洪之光决定还是把这宝贝给余笛带过去——某大龄男青年竟然裹着外套加打底秋衣就来长沙了,他可能不太了解四大火炉的零下六度是个什么魔鬼概念。

“阿嚏!阿嚏!哈、啊……阿嚏!”

意料之中,情理之外。洪之光带着一副操碎了心的表情把羽绒服支援了过去,“余老师,可以啊,你怎么打喷嚏都打得这么有节奏?”

见余笛不理自己,他又跟在余笛身后探头探脑地念,“余老师?笛哥?哥?哥哥?”

等“哥哥”话音落地,余笛终于抬起眼看他。可能是感冒打喷嚏的缘故,余笛的眼睛红红的,鼻头也红红的,再一激动,整张脸都红红的:“洪之光!”

洪之光认真地点点头:“嗳!”

余笛:“……”

他气不打一处来,吸了一口气儿愣是窝在肺里吐不出来。洪之光就在旁边特别特别真诚地感叹道:“余老师,憋这么久,气息真长,厉害。”

余笛蓦然就被洪之光的两个大拇哥给整笑了。

后头洪之光给他烧了壶热水,倒水的时候余笛窝在沙发上说颇是忧郁地手撑下巴:“哎呀、好饿,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胃口吼。”洪之光听闻就提议点个麻辣香锅,正好还能出出汗;余笛摆摆手:“那玩意儿味道太重,搁房间里吃肯定一宿睡不好。”

洪之光一边递水一边就笑:“余老师感个冒咋还整出东北腔了呢?”

余笛慢条斯理地回道:“鼻塞堵住了我的普通发……”

“这小鼻音还挺性感哈。”

“……”余笛顿了顿,“那我尽量保持?”

“别别,您还是快些好起来吧!”

余笛听着洪之光那着急的语调,乐得肩膀都抖起来,吃吃地笑。他俩常常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扯。余笛说搞音乐的话少,但扛不住洪之光这人有意思,余笛瞧见他就跟瞧见了一只大型金毛犬一样,而这世上没有哪只猫是不喜欢惹狗玩的,他总是忍不住逗他,两个人自然而然就话多了。

好在洪之光更乐意让他余老师逗,反应不过来的话光傻笑也可爱。余笛不像洪之光习惯肢体接触,但看久了他偶然也想上手,后头余笛想起来,自己可比洪之光大了快八岁,可不是带孩子么?

他是老师,习惯带孩子了,再当个十几二十年人民好教师这没准能变成本能,再加之洪之光实力阅历虽然都有,但那股纯真劲儿简直比大学生还大学生,余笛就提醒自己:人洪之光也不小了,你别老是把他当小孩儿。

他想着,洪之光刚好凑上来,两只眼睛圆溜溜的:“笛哥,我们晚上吃啥?”

余笛一个没忍住:“什么我们?你吃你的、我吃我的,你想吃什么吃什么。”

洪之光立刻就急了,惊讶疑惑又失落:“啊——?”

余笛心里一个大嘴巴子刮给了三秒钟前的自己:都说了别逗他了!

在洪之光委屈巴巴的“哦……”里,余笛迅速换了一副和蔼可亲的人民好教师面孔:“逗你玩儿的,之光,你想吃什么?”

得,还是带孩子。

反复无常,其实这主要还是赖余笛没敢继续想,他只知道自己心底有个声音一直在抗拒,但他没敢把这层意思真的揭给自己,这或许是因为他根本心知肚明,有些后果可能是现阶段的他根本无法承受的。

而未来的他更不可能承受了。他有理想、有抱负、有事业,除此之外,他能一心一意顾及的东西真的不多了。

人的心只有这么大,被什么东西占据了,就注定要舍弃另一部分,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每个人都懂,余笛想,洪之光肯定也懂。

末了,余笛问:“对了,你怎么也来长沙了?”

洪之光大腿一拍:“原来陈姐没告诉你?剧场在长沙新开幕,我恰好路过这儿,准备休息几天,结果打火锅的时候被他们抓住,我已经在剧场帮了好几天的忙了!”

听罢,余笛有些无语:“原来如此,欢迎欢迎。”

洪之光嚷嚷叫道:“我看你这表情,一点也不欢迎……”

余笛不服,驳道:“因为我以为我可以一个人睡双人床的!”

说到这个余笛真的心有余悸,他来的时候就有些感冒,下了飞机被冷风一灌,病情飞速加重,回到房间刚坐下,就睡得不省人事了,醒来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件衣服,那还不吓人!

“总比少了点儿什么好,”洪之光乐呵呵的,“不过你一大老爷们儿也没什么可少的……”

余笛揉了揉眉心:“对。”他还能说什么,他现在脑子混混沌沌的,喝完热水,身上一暖和,困劲儿又来了。

洪之光在旁边单方面聊天:诶不过余老师,你怎么知道是我的羽绒服的?还知道我就在外面?你都不想先报个……

话没说完,余笛头一歪又睡了过去。见状,洪之光缓缓闭了嘴,脸上的笑容终于掩不住无奈,“唉……”他叹了口气,轻轻的,“睡吧,睡吧。”

他再也没有别余的动作了,在安静的灯光里,他沉默着、用余笛的呼吸声做节拍,在心里哼了一首晚安曲。

洪之光知道余笛很辛苦:每个人都过得不容易,有抱负的人尤其是。余老师表面上温柔平静,心里却时常澎湃——他像海——他是由理智的深邃和感性的巨浪共同书写的乐章,多一分忧虑或者少一分激情,都不能组成如此完美的余笛。

洪之光晃神的时候会觉得余笛算是某一种意义上的完美,不过这个私密想法只由他的眼睛出卖,他从来不说,说也只说崇拜。没有谁不崇拜理想道路上的苦旅人。

想着,洪之光又叹了口气。现在,前驱的苦旅人病倒在他面前,但时间从来不给任何人喘息的间隙,明天醒来,他又要抛掉痛苦和疲惫再度出征舞台,给所有人、也包括自己,展现他最完美的状态。

苦旅人,在理想的道路上出征,除却荣耀本身,谁也不能为他流泪。

余笛昏昏睡着,不知何时,眼镜被洪之光取了下来。


第二天收工后,陈姐请大家吃了火锅,席间不知是谁起头,端杯推盏几周下来,余笛喝得脸都红了。

洪之光坐在他对面,连说你少喝点,别喝了吧要不?余笛摆摆筷子:“吃!”

这怎么还上头了呢?

果不其然,回去的路上有人就开始发酒疯,余笛被洪之光扶着,听到前面有人大吼了声“鸿雁啊天空上”,竟然也开始唱起来。

洪之光手不得空,只好嘴上劝阻:“余老师,喝多了就别唱了吧。”

余笛头一转:“我就要!”还哼哼的,呲牙咧嘴,极其不服气,闹得洪之光心里打鼓:这也太生动可爱了。

但人还是得劝的,洪之光没得办法,只好趁着余笛晕晕乎乎、提醒道:“哥,你这喝多了气都不顺,一边走一边唱,容易跑调啊。”

余笛乍一听还以为是自己唱歌跑调,原本熏熏然的眼睛蓦然瞪大了:“什、什么?”他慌慌张张,又小小声的,“我跑调……?!”

“啊——”洪之光在心里给自己画了个十字架,阿门。

余笛这就不敢吱声了,头也垂下来,意气尽失。

洪之光看不得余笛这幅样子,心里愧疚起来,又赶忙说道:“不是,哥……”

“洪之光,”余笛声音细微,但说得肯定,“你骗我。”

他向来有这样庞大的信心,再糊涂也不会丢弃。他是一片海,极尽温柔地包容着世界,也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支撑自己。

寒风中,洪之光细心地给他裹了裹围巾,坦诚地认错了,“作为赔礼,我请哥吃炸鸡。”

余笛撇着嘴嚷嚷道:“我不!我要吃火锅!”

“这不才吃完火锅?!”

“那就麻辣烫!”

余笛趁着酒精未散,带着难得放纵的意思说道:“要不咱们现在去橘子洲,我们夜泳,锻炼身体。”

洪之光简直是“嗷呜”一声,不可思议道:“哥!零下六度夜泳?!你真醉了!”

余笛得意地笑了笑,推开洪之光,一个人往前走,边走边唱起“鸿雁向南方”。

“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

天苍茫,雁何往

心中是北方家园

天苍茫,雁何往

心中是北方家园

……

“光光,”灯影浮动中,余笛突然转过身,在逆行的景色里冲洪之光温柔地笑了笑,“一起唱啊。”

一直在心里跟唱的洪之光哽了哽嗓子。

他明白。余笛也明白。他明白余笛。余笛也明白他。

这四件不同却相通的理解,终于让暴风骤雨似的重逢与离别染上了不舍的情绪。

余笛还是那么温柔,一双眼睛弯成月牙儿,连不圆满都显得十分漂亮,“听听,没喝酒还跑调,你明天就飞意大利、站上更高更好的舞台了,哎,我怎么这么不放心呢?”

不等洪之光反应,余笛猛然握住他的手,拉着他往夜色更热闹的深处前进。

奔跑时余笛的背影很飘荡,这让洪之光有些忐忑,他并不是故意要隐瞒明天就出国的消息的,可不愿意告诉余笛,怕来一场太刻意的告别也是真。或许是因为紧张,又或许是因为奔跑,他的手中出了些许薄汗,但余笛的掌心比他更加炙热,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睛里不知何时燃烧起了通天的火光!

余笛在他面前大笑,他本能地就去追逐余笛的声影。上帝说:要有光——余笛时常这样打趣他,光光,你是上帝派来的!——洪之光从不接话,只冲余笛傻傻笑着。他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上帝说要有光,余笛就是光,他多么理所当然地追逐这道明亮的光。

所以洪之光也笑起来,笑得畅快淋漓。奔跑时他们一起高高扬着骄傲的脸,任凭寒风凌冽;无数的光从天而降,带着恢宏的气势朝他们汹汹涌来;可他们丝毫不退缩,越是艰难他们越敢迎头而上。终于那些微茫顺着夜色从他们坚毅的脸庞滑落,被他们飞快甩开,砸到地上,最后目送地上两个紧紧贴在一起的影子,朝无限的未来前进。

“之光,再唱一遍!”

余笛红着脸,冲着天空高声喊道:“洪之光,你可以做得更好!”

余笛还病着,一用力声带就钻心地疼,加之寒风倒灌,催着酒精烧嗓,可他浑然不觉,此刻他只要看向洪之光,他知道自己多喜欢这个执着又努力的追梦人。

“哥……”洪之光握紧余笛的手,余笛的声音有多嘶哑,这份知音的情谊就有多珍重,“谢谢你!”他只说到这里。

洪之光只说到这里,而余笛完全可以温柔地抚掉他的眼泪,再给他一个拥抱或者一句鼓励。他们为理想奋斗的模样太过于相似,有太多、太多的衷肠可以西窗剪烛,可余笛明白所有的这些煽情动作不该由自己来做。他是老师,是歌手,更是这条苦旅路上的前驱者,所以他可以做的,就是给每个还在坚持的追梦人,一个宏亮且坚定的声音:

“鸿雁向苍天,天空有多遥远——”

在纵情高歌的余笛面前,洪之光亦不多说,更不许诺,他深谙余笛不想听这些。他们都是优秀的歌手,歌手之间真正能够交流心迹的,永远仅是音乐。

“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他们的声音从很久以前就很契合,一个是骨,一个是肉;到现在,他们的声音还是那么绝配,一个是魂,一个是灵。

“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酒喝干再斟满

今夜不醉不还

今夜不醉不还

……


大海中的鲲鹏,起飞了。


end


亦师亦友,是情是爱

祝两位追梦人有辽阔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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